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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慧抄袭事件引发广泛关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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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施慧抄袭事件引发广泛关注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报记者 何晶
  
事件回放
  2010年12月,施慧著《音乐之光》由云南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。2012年3月获评第七届云南文学艺术创作基金奖二等奖(“云南文学艺术创作基金奖”是云南最高文学奖项)。
  2012年8月20日,作者项兆斌收到施慧寄赠的《音乐之光》、《施慧文集(散文卷)》、《施慧文集(艺术卷)》三书,发现《音乐之光》中大量抄袭肖复兴、赵丽宏、张长、鲍尔吉·原野等作家的文章,项兆斌开始查找比对,搜集施慧抄袭证据。
  2012年11月1日,本报《新批评》刊登项兆斌《〈音乐之光〉涉嫌严重抄袭》一文,通过比对施慧《音乐之光》与肖复兴、赵丽宏、张长等作家的作品,指证施慧抄袭。11月29日,刊登了项兆斌《我为什么揭露施慧抄袭》一文,透露发现施慧抄袭事件始末。
  2012年12月13日,本报《新批评》发表陶师瞬《施慧抄袭新证——兼评〈音乐之光〉涉嫌严重抄袭》一文,提供施慧抄袭新的证据。
  
文学界:我们为何对抄袭失语?
  抄袭事件并不鲜见,但披露出来的永远只是极少数。为何我们的文学界对抄袭事件缺乏声音甚至是漠不关心?难道真的如作家们所言,“我们被抄袭得太多了,已经麻木了”?文坛亟需建立起一种正常的批评氛围,任何一个作家、理论家要对抄袭行为予以坚决批评,重树起文坛的正气。
  施慧《音乐之光》抄袭事件被披露后,曾为其作序的云南诗人、评论家晓雪非常惊讶,“我以前没读过赵丽宏、肖复兴和张长的音乐散文,全没有想到施慧会抄袭,只以为他多才多艺,是个奇人,人才难得,才为他作序”;而作为第七届“云南文学艺术创作基金奖”评委会成员的评论家蔡毅表示自己上当受骗了,“如果早知道他的书是抄袭的,我们绝对不会将奖项给他”;而在评论家郑千山看来,施慧早在十多年前刚开始文学写作时就整合别人的文章,所以“当别人查证了告诉我他抄袭之后,我并不感觉吃惊”。
  项兆斌表示,自其披露施慧抄袭事件两个多月来,施慧本人及云南省文联并没有任何回应,“《文学报》 接连三期刊出了揭露和批评施慧抄袭的文章至今,云南省文联领导至今没有表态,云南的报刊仍没有刊出一篇批评施慧抄袭的文章。”记者此前曾联系云南省文联党组书记、主席郑明的秘书,表达对于施慧抄袭事件的采访意愿,至今未有回复。
  读者们则期待施慧对于此事的反应,正如新浪博主“文学牌坊”的一篇署名“关东客”的博文《施慧该如何面对抄袭质疑?》所说:“面对项兆斌先生的质疑,施慧究竟该如何应对?是还击,还是选择沉默?”而对于当下的抄袭现象如何制止,“东方网”上陈云发《文坛抄袭真的就治不住?》一文认为,应当运用法律手段和舆论导向来真正杜绝这股不正之风。
  晓雪(云南诗人、评论家):我最开始给他(施慧)写序的时候是觉得他一个医生能写出这么好的音乐散文很不容易,但我听说他是抄袭之后,我认为就应该实事求是地将其揭露出来,这是应该批评的。这种抄袭行为是很不道德的,创作包括研究、评论都应该是原创性的具有独立见解的行为,别人的东西可以参考,但绝不能抄袭。
  蔡毅(云南省社科院研究员、云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):施慧蒙骗了很多人,他的很多文章并非自己所做,而是抄袭的。现在的书很多,我们每个人的阅读面有限,都没有识破他,还把那年云南的文艺基金奖颁发给了他,如果早知道他的书是抄袭的,我们绝对不会将奖项给他。抄袭是非常可耻的,我们绝对不会支持和赞同,一旦发现就要狠狠地揭露和无情地批判。我意识到,当年我们这些评委因为没有发现施慧抄袭而将奖项颁给了他,这是一件错事。当项兆斌发现了他的抄袭劣行后,我一直支持他揭露,因为这是件好事。文坛有很多不好的事情,任何一个批评家、理论家发现后都应该站出来批评,这对文学的发展是件益事。
  施慧抄袭事件发生后,相关的文学机构态度暧昧不清。本来的态度应该是发现了错误赶紧改正,但他们现在没有任何反应,采取避讳的态度,想要在沉默中将这件事情遮掩过去,这是非常不对的。
  郑千山(昆明市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):作为一个写作者,对于抄袭的事情我们是坚决反对的。我对施慧比较了解,十多年前他开始对文学有兴趣开始写作,当时他写第一本书找我作序,凭着我的直觉我就觉得他的作品就不是原创性的东西,而是一种整合,将很多资料整合改写。我当时就跟他说,作为一个写作者这条道路是不行的,没有原创性的东西最多只是一个整理者。但我没想到他后来好多东西都是抄袭的。我一直觉得他的写作路子有问题,有评论将其评价得很高,我一直持保留态度。当别人查证了告诉我他抄袭之后,我并不感觉吃惊。
  施慧的抄袭绝不是一个独立的现象,文坛的抄袭很多,有些人得到了一些名利,抄袭没有得到惩戒,后人自然也会模仿。作为一个写作者,抄袭的底线恰恰是不可触碰的。抄袭的事件应该有法律的依据来对此进行处理,然而现在的情况是抄了也就抄了,没有任何处理。整个文坛的正气随之崩坏,同时又没有一个良好的批评氛围,这也是抄袭现象屡禁不止的一个原因。
  关东客(网友):抄袭抑或借鉴,其实并不是那么难以区分,然而很多时候,我们是选择了沉默和容忍。编辑容忍、专家容忍、旁观者容忍,这种纵容势必让一些心怀叵测的人铤而走险,比如施慧。面对轻而易举得来的光环和荣耀,又怎能不让抄袭的手越伸越长。医学、文学、音乐、小说,无所不能的施慧简直就是一个神一样的天才,然而我们真的有天才吗?《音乐之光》,文学之殇。面对项兆斌先生的质疑,施慧究竟该如何应对?是还击,还是选择沉默?我们只能拭目以待。
  陈云发(东方网评论员):施慧炼成“抄袭名家”当非一日之功,也不是因为是新手为出名而出此下策,这位文坛窃手能抄到可以出“文集”,犹如小偷偷了大量别人财物办了大展览会,实在是其肆无忌惮、屡抄屡胜的结果,施慧的抄袭固然是由其大胆、无耻和不劳而获的思想所决定,但也是当今许多报刊编辑阅读少、孤陋寡闻造成的,如果编辑的知识面能宽一点,那么,对施慧的抄袭就能把好关。当然,也可能施慧在送某些抄袭文稿给编辑时搞了“潜规则”,编辑当然要在“文责自负”借口下大开绿灯了。所以,施慧固然可耻,但编辑把不住“发表关”,可能也是重要原因。
  对施慧这样的抄袭典型,我认为应严肃处理,否则文坛抄袭之风仍将蔓延。怎么个处理法?当然应纳入法制轨道,一是依据“著作权法”把施慧推上被告席(因他抄袭太多,可以集体诉讼或公诉),如侵权问题属实,由法院判其侵权罪成立;二是应由法院或当地文化市场执法部门负责,督促出版社和施慧全部收回其抄袭之作,不论发行到哪里,都要统统收回并销毁,不让其谬种流传,贻害社会并流毒后世,此办法是参照消费市场“问题产品”召回的规则,文坛不妨引进;三是应责令施慧和出版社在报刊上公开认罪或道歉。上述的“废品召回”及刊登的公开声明费用,连同出版费用,均应由施慧个人承担,出版社、读者还可向施慧提出索赔。如果上述诸项处理到位,则施慧之流今后还敢抄袭吗?
  
抄袭且获奖该如何面对?
  在得知自己的文章被抄袭后,肖复兴、赵丽宏、张长等作家一方面非常气愤:抄袭事件太过可耻,要坚决制止这股不正之风;但同时他们也很无奈:当下抄袭行为屡禁不止,人们对此也越来越麻木,作为作家,很难去追究抄袭者。他们呼吁,要重建文坛的伦理和正义,建立起相关的问责机制,保护作家的权益。他们希望,云南省文联能够对此作出反应,切实给出一个解决办法。
  张长(云南作家):2002年我和肖复兴、赵丽宏、鲍吉尔·原野一起出版了一套音乐散文,施慧从中抄袭了大量内容,最荒唐的是他还送了一本书让我指正,胆子太大了。他的抄袭有两种方式,一种是直接大面积地抄,还有一种是抄两三句别人的文章,加上自己的三五句话,然后接着抄。我觉得作为一个文学爱好者和初学者,这是不应该走的一条道路。对于这种行为,我们的文学界评论界应该有所表示,站出来批评。
  施慧的这本书获得了云南文艺的大奖,现在发现了抄袭,我认为评奖机构应当将奖项追回来,起码要有一个态度。大家都上当受骗了,现在不是追究谁的责任,而是面对批评表达自己的态度。我们的文学界要引以为戒,坚决制止这股不正之风。
  赵丽宏(上海作家):施慧抄袭的事实是非常明确的,也是非常严重的。抄袭的事情并不鲜见,但是这样大规模地把别人的文字原封不动地抄袭然后还出版发表,这是不多见的。他书里面被认为比较精彩的内容都是抄袭别人的,别人给他作的序中的引文也都是他抄自别人的文章,他还完全无动于衷,这太过分了。如果改头换面一下还能够文字不同,但这样照搬原抄看不到他自己文字的一点能力,水平太差了。作为一个医生,爱好文学是很好的事情,但没有必要去抄袭别人的书,这违反了一个文人最基本的品质。我其实可怜这些抄袭者,因为他们的抄袭发表是在毁灭自己,抄袭是不成气候的,最多是发表一两次、出一两本书,但最终还是会被人发现的,他的文学之路也被终结了。
  这是件非常明确的抄袭事件,但项兆斌揭露后相关的政府文化机构却没有什么反应,这是很奇怪的。这不是地方上的事,而是整个文学界的一个丑闻,这种抄袭的劣行不管发生在什么地方都应该被批评,他出了书,出版单位应该有所声明,他获了奖,那么评奖的部门应该有所表示。现在这样沉默一片的态度,是非常不对的。
  肖复兴(北京作家):说心里话,我现在都有点儿麻木了,因为抄袭的特别多,而且看不到有什么防范和惩罚的具体措施,抄袭没有任何收敛,我很扫兴也很失望。但是项兆斌还能够写文章来揭发施慧抄袭的事,我觉得这是难能可贵的,他有良知,能够分辨是与非,而且做了大量的比对工作,我对他心存敬意。现在的人不愿意做这种事了,不良现象太多了,大家越来越麻木,这是件令人悲伤的事情。
  抄袭的现象为什么屡禁不止?我觉得这跟现在整个文坛伦理的沦丧是有关系的。在过去,文坛起码是有一定伦理存在的,比如说抄袭的事情,文章是自己的才能署自己的名字,反之则跟偷人家的东西没有什么两样,这是很可耻的。现在不是这样了,文坛的伦理跟社会的伦理一样不断地在沦丧。施慧的那本书我看了看,他的第一篇写巴赫的文章基本是抄袭我的,他将我的好几篇文章东抄一段西抄一段,然后拼成了自己的文章。这样大面积地抄袭别人的文章然后毫不脸红地署上自己的名字,我觉得这实在有点过分。他这本书还获得了云南的一个大奖,为什么大面积地抄袭没有被揭发反而获奖?我觉得一个政府的奖,评奖应该认真对待,它的评奖机制、评奖目的以及评委会成员的构成等问题,应该有人认真重视和总结。我们同时需要有问责的机制以及对抄袭事件处理的方法,这样文坛的风气才能正一点,才能有更多好的作品出现。
  现在文坛比较浮躁,表面文章做得太多了,抄袭现象频繁出现,我觉得现在要呼吁大家重建文坛的伦理、文坛的正义,需要有人切切实实地去做。现在施慧抄袭的事情,我希望施慧本人以及评奖的机构能够站出来说话,做错事情没有关系,但要有勇气来承认这个过错。

 

摘自上海《文学报》2013年1月10日新批评专栏

 
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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